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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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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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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富锦市涝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刘鸣道德作风问题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反映富锦市涝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刘鸣道德作风问题,其凭公职职务之便举债为自己谋取利益,后续却恶意拖欠拒不处理逃废债,其道德素质缺失,作风不端。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违反社会公德,其行为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不仅为不守信的社会风气起到不良示范作用,也严重损害了国家部门的良好形象,损害国家部门声誉,单位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1,请主管部门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领导党委以及直属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加强政府单位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其立即停止犯错违纪,停止侵害民众权益,不要在继续败坏国家部门形象。 2,对相关单位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公开处理。整治国家机关人员损人利己无信用无担当歪风邪气,避免更多人员竞相效仿,违反廉洁纪律。 举报依据:党风党纪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8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请有关部门公正处理,约束相关人员作风,加强监管,履行监管责任,由于我联系不上他,故而请领导这边帮我联系一下他,避免我去单位影响其声誉,我的电话15772780106。
  • 留言时间

    2025-01-08 08:49:15

    回复信息

  • 回复单位

    富锦市
  • 回复时间

    2025-01-10 15:11:53
  •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答复如下:我局马上派出工作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其进行约谈。但以上行为属刘鸣个人行为,我单位无权要求其还清债款,建议举报人走司法诉讼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