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政府报告
      • 规划信息
        • 国土空间规划
        • 专项规划
        • 区域规划
      • 统计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 行政许可事项
      • 处罚/强制
        • 权责清单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预算/决算
      • 收费项目
      • 政府采购
      • 重大项目
      • 重大民生信息
        • 产品质量
        • 食品药品
        • 安全生产
        • 公共卫生
        • 环境保护
        • 促进就业
        • 社会保障
        • 养老服务
        • 医疗
        • 教育
        • 乡村振兴
      • 应急管理
      • 人事信息
        • 招考公告
      • 涉企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乡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其他政府信息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调查征集
        • 市政建设
        • 土地征收
        • 房屋征收
        • 治安管理
        • 涉农补贴
        • 公共文化服务
        • 社会救助
        • 建议提案答复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 市政协提案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策解读
    • 依 申 请公 开

关于实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定点管理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7-03 16:39:05
浏览次数:4
全市医疗救助对象:

  为落实国家医保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好的服务保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从2025年7月1日起实行医疗救助单独定点管理,请您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的困难群众,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个人不用垫付医疗救助费用,不用往返申请医疗救助待遇。

  二、在医疗救助定点以外的其他医院就医,您需在结算时个人垫付现金,无法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三、您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可以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机构就医,并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定点医院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的,原则上应在就医地选择三级医保定点机构就医。自主选择异地就医的,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富锦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

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困难人员

01.png

本市困难群众就医拟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02.jpg


监审:李城

审核:曹炳东

编辑: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