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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长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6:44:45
浏览次数:784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富锦市长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富锦市长安镇;邮编:156107;电话:0454-28300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及时规范,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现将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长安镇人民政府在富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3条,其中:更新富锦市长安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富锦市长安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1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同时安排专人负责“12345”政府热线办理工作,截至12月底,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00件,所受理100件已全部办结归档,办结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优化信息源;加大对信息的审核校对,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日常管控,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长安镇政府以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开展公开工作,镇人民政府建有实体公开栏,并安排专人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把控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权威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进一步保障信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程序的合法性,我镇及时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强化公开事项的事前检查、事后复查,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监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解读内容空泛,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二是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镇政府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富锦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