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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富锦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8 08:37:05
浏览次数:27336

现将《富锦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用水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起草过程

《富锦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组织有关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并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

四、《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控性,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预警分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危害程度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初步情况,并根据事件发展随时报告相关应急处置的动态信息。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共4个级别,对应的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预警可升、降级或解除。


相关文件: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锦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