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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富锦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10:43:25
浏览次数:1187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黑建灾险普办〔2021〕6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书》(黑建灾险普办〔2021〕2号)文件要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工作已在我市全面开展。

为提高我市自然灾害普查的工作质量,已由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将我市自然灾害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委托给天津博和利统计大数据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工作。请全市11个乡镇和13个社区委派主管普查的工作人员一名,负责与天津博和利统计大数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接,全力配合开展我市自然灾害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请乡镇和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文件后二维码,扫码进群,并及时关注群内消息(见附件)。

普查领导小组联络员由住建局杨振负责,具体业务开展由天津博和利统计大数据有限公司刘芃负责,统筹整个普查工作的开展与进度监督,六名组员配合分工进行。小组各成员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络员:杨  振        13339553534(住建局)

组  长:刘  芃        18722211057

工作任务:统筹普查工作

组  员:马宝权        17695544934

工作任务:负责向阳社区、繁荣社区、文化社区、南岗社区、福前社区、东平社区、朝阳社区的普查工作安排。

组  员:王  帆        15546679990

工作任务:负责临江社区、新开社区、建设社区、民主社区、幸福社区、西平社区的普查工作安排。

组  员:郑昌泉        16600251862

工作任务:负责向阳川镇、大榆树镇的普查工作安排。

组  员:鲁陈洋        18002089809

工作任务:负责二龙山镇、头林镇、砚山镇的普查工作安排。

组  员:李英杰        17702478134

工作任务:负责兴隆岗镇、长安镇、宏胜镇的普查工作安排。

组  员:张  峰        15244792265

工作任务:负责锦山镇、上街基镇、富锦镇的普查工作安排。

 

附件:富锦市住建局灾普工作群二维码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