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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法规更新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10:16:47
浏览次数:84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21〕12号)要求,现开展行政法规更新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

一、工作范围

(一)及时更新本单位在政府网站、平台上已公开的行政法规文本,并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更新后的网站平台公示截图发送至司法局邮箱留存。

(二)系统梳理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标注时效性,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2021年11月5日前,将公示后的网站截图发送至司法局邮箱留存。

二、职责分工

(一)单位自行负责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http://xzfg.moj.gov.cn/search2.html)及司法部备案法规规章数据库(http://39.107.183.106/law/index)集中统一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对本单位已公示的行政法规进行更新。

(二)按照“谁起草、谁梳理,谁梳理、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办负责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各镇、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清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将其中与现行法规冲突、未明确标注时效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正或废止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合规。

(二)要认真梳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修改完成、未进行网站公示或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三)要压实责任。对工作进展缓慢、逾期或者经过更新后仍存在问题的单位,将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联系人:杨宗铭(市司法局法制股)

联系电话:15326577090

邮    箱:fujinfzb@163.com

地    址:富锦市司法局三楼303办公室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