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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江银行置换农发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贷款相关情况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5-20 13:37:50
浏览次数:23459

为确保富锦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乐居嘉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富锦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向阳片区项目、富锦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民主片区项目、富锦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朝阳片区项目、富锦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文化片区项目、富锦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片区项目共计六个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统一,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便于贷款行资金监管,根据农发行富锦支行与富锦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签的《项目监管协议》内容,鉴于万达公司向龙江银行佳木斯富锦支行申请存量到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贷款6,775万元用于置换六个项目在农发行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贷款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末到期应还的本金金额。富锦市人民政府决定:

1、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款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并将在后续年度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中为龙江银行匹配出相应年度还款额度。

2、对应项目监管资金账户设立在龙江银行佳木斯富锦支行,后续年度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中龙江银行置换贷款还款部分进入该账户,用于保障龙江银行置换贷款的还款。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